家用太陽能熱水器支架標準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太陽能熱水器使用國和生產國。太陽能熱水器主要安裝在建筑物的頂端或南墻,具有一定的體積和重量,其支架質量關系到太陽能熱水器安裝使用的安全性。目前,大部分太陽能熱水器企業支架為委托外協加工,因沒有執行標準,產品質量難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也不利于對產品的監管。《家用太陽能熱水器支架》標準保證了家用太陽能熱水器支架標準的先進性、科學性和適用性,保證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家用太陽能熱水器支架的分類與標記、技術要求、測試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鍍鋅鐵板、鋁合金以及不銹鋼等材料,經鈑金加工,表面經噴塑、噴漆等處理制成的緊湊式家用太陽能熱水器(儲熱水箱容積在0.6m3以下)的支架。其他材料和表面處理方式制成的支架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層老化的評級方法
GB/T 1771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鹽霧性能的測定
GB/T 3098.1 緊固件機械性能 螺栓、螺釘和螺柱
GB/T 9276 涂層自然氣候曝嗮試驗方法
GB/T 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T 13452.2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測定
GB/T 19141 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
3 術語和定義
GB/T 19141 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家用太陽能熱水器支架
用于支撐、固定太陽熱水器儲熱水箱和集熱部件,并具有一定傾斜角度的專用支架。
3.2 前支腿
位于支架前部斜向的支撐件。
3.3 后支腿
位于支架后部豎向的支撐件。
3.4 桶托
支撐、固定儲熱水箱的托架。
3.5 尾架
連接兩個前支腿,固定集熱部件的裝置。
4 分類與標記
4.1 產品分類
按支架主要材料分為:鍍鋅鐵板(T)、鋁合金(L)、不銹鋼(G)、角鋼(J)。
按支架主要表面處理分為:噴塑(S)、噴漆(Q)、無處理(W)。
4.2 產品結構和各部件名稱
集熱部件為真空管的支架的結構和各部件名稱示例見圖1,集熱部件為平板集熱器的支架與該示例除尾架外,其他結構相同。
圖1 支架示意圖
說明: 1——尾架;2——斜拉桿;3——橫檔;4——桶托;5——斜撐;6——緊固件;7——后支腿;8——前支腿;9——腳墊。
4.3 產品標記
4.3.1 標記表示方法
家用太陽能熱水器支架產品標記由五部分組成,在相鄰部分之間用“—”隔開:
第一部分用字母表示集熱部件類型/管數(集熱面積,保留一位小數),ZG—真空管型,PB—平板型;
第二部分用字母表示支架選用的材料,T—鍍鋅鐵板,L—鋁合金,G—不銹鋼,J—角鋼;
第三部分用字母表示表面處理方法,S—噴塑,Q—噴漆,W—無處理;
第四部分用數字表示與支架適應集熱部件的傾斜角;
第五部分用數字表示支架包括緊固件在內的總質量,以kg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
4.3.2 標記示例
采用鍍鋅鐵板為支架材料、表面噴塑處理、安裝20支真空管、總重為7.5kg、集熱部件與地面呈30°的真空管型太陽能熱水器支架標記為:
ZG/20-T-S-30-7.5
5 技術要求
5.1 外觀
5.1.1 各部件表面應平整,涂層均勻平滑,無明顯的色差、劃痕、龜裂、剝落、污垢等缺陷。
5.1.2 各部件安裝后應結合緊密、牢固,置地平穩。
5.2 材料
5.2.1 支架的材料可以使用同材質,也可以根據部位選擇不同材質,并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
5.2.2 采用鍍鋅鐵板制作的支架,其主要部件厚度應不小于1.3mm,尾架的厚度應不小于0.9mm。
5.2.3 采用不銹鋼板材制作支架,其主要部件厚度應不小于1.1mm(封閉式型材的厚度應不小于0.5mm),尾架的厚度應不小于0.5mm。
5.2.4 采用鋁合金板材制作支架,封閉式鋁合金型材的厚度應不小于1.0mm,開口式鋁合金型材的厚度應不小于2.0mm,尾架的厚度應不小于1.0mm,桶托的厚度不小于1.8mm5.2.5 支架寬度超過1.9 m 時,前后支腿數量在支架中部應增加至少一根。
5.2.6 隨支架配套的緊固件應符合GB/T 3098.1 的相關規定。
5.3 部件尺寸
用于真空管集熱器支架的部件尺寸偏差應符合表1 的規定。
表1 真空管集熱器支架部件尺寸
5.4 安裝尺寸
支架安裝尺寸偏差應符合表2 的規定。
5.5 耐腐蝕
支架經中性鹽霧試驗后,支架及其連接件(含緊固螺絲)應無裂紋、起泡、剝落及生銹等現象。
5.6 涂層
5.6.1 涂層厚度
噴塑層厚度應不小于50μm,噴漆層厚度應不小于10μm。
5.6.2 涂層耐候性
涂層經3個月自然氣候曝嗮后變色等級應高于GB/T1766中3級以上要求。開裂、起泡、生銹、剝落、斑點各等級應達到GB/T 1766 中2 級以上要求。
5.7 結構性能
5.7.1 強度
在安裝好的支架桶托上施加額定容水量1.5 倍的重量,保持15min,支架應無破損和明顯變形。
5.7.2 剛度
將安裝好的支架按實際使用時的傾角放置,在安裝好的支架桶托上施加額定容水量1.5倍的重量然后利用試驗裝置進行左右位移試驗,試驗完畢后支架各部件及它們的連接處應無破損和明顯變形。
5.7.3 穩定性
支架組裝完畢后放置在水平地面(坡面安裝應放置在模擬屋頂),并將對應的水箱和集熱部件連接后,在水平方向前后施加500N牽引力后,應不出現前、后支腿脫離地面,支架變形等現象。
6 測試方法
6.1 外觀
按本標準5.1規定的要求,用目測和手動的方式進行檢驗。
6.2 材料厚度
用分度值為0.02mm的游標卡尺按不同部件直接測量,有涂層的應除去測量面涂層后進行測量,測量時應在前支腿、后支腿、桶托、斜撐、橫檔上分別進行測量,每點測量2次,取其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
6.3 部件尺寸
將部件放置在平板上,用相應量具進行測量,每項測量不少于2 次,取其平均值作為測量結果。
長度測量:最小刻度1mm的鋼卷尺;直徑測量:最小刻度0.02mm 的游標卡尺;角度測量:最小刻度1°的量角器。
6.4 安裝尺寸
將支架各部件安裝好,置于硬質安裝面上。前支腿、尾架安裝平面與安裝傾角平面角度偏差采用直角三角形測量邊長后計算得出。
6.5 鹽霧
按照GB/T 1771的方法在支架上取樣試驗,試驗周期72小時,試驗后檢查樣品裂紋、起泡、剝落及生銹現象。
6.6 涂層
6.6.1 層厚度取支架中兩個以上部件,按GB/T 13452.2規定的方法測量。
6.6.2 涂層耐候性按GB/T 9276 規定的方法進行。
6.6.3 涂層耐候性等級評定按GB/T 1766 規定的方法進行。
6.7 結構
6.7.1 結構強度試驗按圖2 所示,自上而下施加額定容水量1.5 倍的重量,保持15min 后檢查支架破損及變形情況。
6.7.2 結構剛度試驗按圖2 所示,水平方向施加左右位移的力300N,一左一右為一次循環,按30 次/min,連續10min試驗后檢查支架破損及變形情況。
6.7.3 結構穩定性試驗按圖2 所示,水平方向施加前后位移的力500N 各一次后,檢查支架穩定性情況。
圖2 支架結構性能測試臺示意圖
說明:1——試驗裝置支架;2——傳動絲桿;3——位移傳動裝置(前后、左右四向);4——試驗夾具(含傳感器);5——模擬水箱;6——被測支架。
7 檢驗規則
7.1 出廠檢驗
7.1.1 產品出廠前須經生產商質量檢驗部門逐批檢驗,并簽發其產品質量合格證。
7.1.2 檢驗項目為5.1、5.2、5.3、5.6.1 條規定的內容。
7.2 型式檢驗
7.2.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即進行全部項目的型式檢驗:
a) 正常生產每年一次;
b)新投產或停產半年后恢復生產時;
c)新產品試制定型鑒定;
d)原輔料及生產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e)客戶提出要求時。
7.3 組批
同一班次一次投料且同規格、同包裝的產品為一批,產量小,而原輔材料未發生變更時,可將兩個或三個班的產品合并為一批。
7.4 抽樣
7.4.1 出廠檢驗在成品倉庫隨機抽樣5 套,在各套中隨機抽取不同部件合計10個,其中同一部件不多于3 個。
7.4.2 型式檢驗在成品倉庫隨機抽樣4 套。
7.5 判定規則
a) 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標準,則判為合格品;
b) 材料要求、部件尺寸偏差、涂層、結構性能不合格的產品判為不合格品,不再復檢;
c) 其它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時,可在該批次中重新抽取兩份樣品對不合格項復檢一次;復檢結果全部合格,則判為合格品;否則,判為不合格品。
8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8.1 標志
產品包裝應標明產品名稱、使用材料代號和規格、執行標準、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數量、聯系電話等,圖示標志應符合GB/T 191 的規定。
8.2 包裝
8.2.1 包裝中主要部件之間應有防護層予以分隔,防止運輸中震動摩擦損壞部件表面,包裝箱中應附裝配圖紙和裝箱單。
8.2.2 外包裝應捆扎牢固,正常運輸、裝卸時不得松散,符合GB/T 13384 的規定要求。
8.3 運輸
在運輸過程中,應防止擠壓、拋擲和雨雪淋襲。
8.4 貯存
應貯存在清潔、干燥、通風的倉庫內,堆碼整齊,不得露天堆放。
結語
本標準由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提出,能源行業農村能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NEA/TC8)歸口。標準實施后可以有效的避免由支架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范市場,擴大市場銷售量。本標準實施后將對提高太陽能熱水器產品質量,保護消費者利益,促進太陽能熱水器行業健康發展起到保障作用。